找人从公安局“捞人”被骗,隆回警方及时追赃挽损14万
2021-05-06 09:31:1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曾凡庚 | 点击量:13293         


法制周报讯(通讯员 曾凡庚)“谢谢黄警官,谢谢隆回警察,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追回来!”5月4日上午,金石桥镇居民张某英专程赶到隆回县公安局,向刑侦大队教导员黄刚和办案民警表达谢意,并送上“秉公执法、热心为民”烫金大字的锦旗。

经查,2018年8月,受害人张某英丈夫阳某旺因涉嫌拐卖妇女被贵州兴义市警方抓获。张某英找到在贵州贵阳同村人蔡某祥帮忙“捞人”,蔡某祥明知自己无法将人从公安局“捞”出来的情况下,为了赚钱,欺骗张某英可以帮忙将人“捞”出来。2018年至2019年,张群英先后支付蔡民祥14万元活动经费,均被蔡民祥用于生活开支。万般无奈的张某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到隆回县公安局金石桥派出所报了警。

接到报警后,隆回警方高度重视,刑侦大队和金石桥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。2021年5月2日,金石桥派出所民警远赴贵州,将涉嫌诈骗罪的蔡某祥抓获归案。目前,蔡某祥已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。蔡某祥被刑拘后,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上交赃款14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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